6.12 长期稳定性试验(仅适用于固定安装的检测报警仪)
6.12.1目的
检验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长期运行的稳定性。
6.12.2要求
试样长期运行的稳定性应满足5.3.10的要求。
6.12.3方法
6.12.3.1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调准零点。
6.12.3.2在正常环境条件下,使试样连续运行28d。
6.12.3.3试验结束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13 绝缘电阻试验
6.13.1目的
检验试样的绝缘性能。
6.13.2要求
试样的绝缘性能应满足5.3.12要求。
6.13.3方法
6.13.3.1在正常环境条件下,用绝缘电阻测试装置,分别对试样检测部位施加500V士50直流电压,持续60s土5s,检测其绝缘电阻,需检测的部位包括:
a)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6.13.3.2将试样放置到温度为40°C±5°C的干燥箱中干燥6h,再放置到温度为40°C±2°C、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试验箱中,保持96h,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放置60min,按上述方法检测其绝缘电阻。
6.14 耐压试验
6.14.1目的
检验试样的耐压性能。
6.14.2要求
试样的耐压性能应满足5.3.12要求。
6.14.3方法
6.14.3.1用耐压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试样检测部位施加50Hz、1500(1+10%)V(额定电压超过50v),或50(1+1%)Hz、500(1士10%)V(额定电压不超过50V)的交流电压,持续60s土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需检测的部位包括:
a)有绝綠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电源开关量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6.14.3.2试验后,对试样进行通电检查。
6.15 辐射电磁场试验
6.15.1目的
检验试样在辐射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适应性。
6.15.2要求
试样的抗辐射电磁场性能应满足5.3.13要求。
6.15.3方法
6.15.3.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5.3.2 按图1布置试验设备,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试样与电磁干扰报警仪分别置于发射天线两边各1m处。
6.15.3.3调节1MHz~1000MHz的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报警仪的读数为10V/m,在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1MHz~1000MHz的频率范围内以不大于0.005倍频程每秒的速率缓慢变化,同时应转动试样,观家并记录试样工作情说。如使用的发射天线具有方向性,则应先使发射天线反转,对准试样进行试验。在1MHz~1000MHz的频率范围内,应分别用天线的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进行试验。
6.15.3.4试验期间,观家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15.3.5试验应在屏蔽室内进行,为避免产生较大的检测误差,天线的位置应符合图2的要求。
6.15.3.6试验结束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16 静电放电试验
6.16.1目的
检验试样对带静电人员、物体造成的静电放电的适应性。
6.16.2要求
试样抗静电放电性能应满足5.3.14要求
6.16.3方法
6.16.3.1将试样放在绝缘支架上,且距接地板四周距商不少于100mm。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6.3.2 调整静电发生器输出电压为8000V,用球型放电头充电后尽快触及试样表面,切实接触(但不能损伤试样)。每次放电后,应将静电发生器移开并充电。对试样表面共放电8次,对试样周围100mm处接地版放电2次,每次放电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s,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16.3.3 试验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17 电瞬变脉冲试验(限交流供电的报警仪)
6.17.1目的
检验试样抗电瞬变脉冲干扰的能力。
6.17.2要求
试样抗电瞬变脉冲干扰的能力应满足5.3.13要求。
6.17.3方法
6.17.3.1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交流供电试样的AC电源线施加2000×(1±10%)V、频率2.5×(1+20%)kHz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波形见图3),每300ms施加解变脉冲电压15ms(见图4),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s,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报警信号或不可恢复的故障信号。
6.17.3.2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试样的其他外接连线施加1000×(1土10%)V,频率5×(1土20%)kHz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波形见图3),每300ms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ms(见图4),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s,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6.17.3.3试验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18 高温试验
6.18.1目的
检验试样在高温环境条件下工作时性能的稳定性。
6.18.2要求
试样在高温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应满足5.3.16要求。
6.18.3方法
6.18.3.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于试验箱内,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8.3.2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度稳定在0.8m/s+0.2m/s,以不大于1°C/min的升温速率使试验箱内温度升至55°C士2°C稳定2h。观家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8.3.3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19 低温试验
6.19.1目的
检验试样在低温环境条件下工作时性能的稳定性。
6.19.2要求
试样在低温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应满足5.3.16要求。
6.19.3方法
6.19.3.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于试验箱内,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19.3.2启动通凤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度稳定在0.8m/s土o.2m/s,以不大于1C/min的降温速
率,使试验箱内温度降至一10C士2°C并保持2h。观案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9.3.3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20 恒定湿热试验
6.20.1目的
检验试样在恒定湿热条件下工作时性能的稳定性。
6.20.2要求
试样在恒定湿热条件下工作时性能应满足5.3.17要求。
6.20.3方法
6.20.3.1将试样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裝于试验箱内,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20.3.2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的气流速度稳定在0.8m/s士0.2m/s,以不大于1C/min的升温速率,使试验箱内的温度升至40C士2°C,然后以不大于5%/min的速率将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增至90%~95%,并稳定2h。观察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0.3.3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21 振动试验
6.21.1目的
检验试样经受振动的适应性及结构的完好性。
6.21.2要求
试样的抗振性能满足5.3.18要求。
6.21.3方法
6.21.3.1將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固定在振动台上,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1.3.2启动振动试验台,使其在10H2~150Hz频率范围内,以0.5g加速度,1倍频程每分钟的速率,分别在X、Y、Z三个轴线上各扫频10次。
6.21.3.3 试验期间,监视试样状态,试验后,检查外观和紧固部位情况。
6.21.3.4 试验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6.22 跌落试验
6.22.1目的
检验试样经受跌落的适应性。
6.22.2要求
试样经受跌落的性能应满足5.3.18要求。
6.22.3方法
6.22.3.1将非包装状态的试样自由跌落在平滑、坚硬的混凝土面上。跌落高度符合下列要求:
a)质量小于1kg的试样为250mm;
b)质量在1kg~10kg之间试样为100mm;
c)质量在10kg以上试样为50mm。
6.22.3.2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和紧固部位情况。
6.22.3.3试验后,按6.4.3和6.5.3方法检测试样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
7.1 产品标志
每只检测报螫仪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产品主妥技术参数(运合气体种类、检测范围、报營设定值等
e)防爆合格证标志;
f)计量合格证标志;
g)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7.2质量检验标志
每只检测报警仪均应有清哳的质量检验标志,质量检验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检验员
b)合格标志。
8 检验规则
8.1产品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检测报警仪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检测误差检验;
b)报警误差检验;
c)重复性检验;
d)响应时间检验;
e)功能及外观检验;
检测报警仪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面a)~e)五项试验。
8.2 型式检验
8.2.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6章中的6.2~6.22。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检验样品。
8.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4年:
a)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饮复生产: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
8.2.3在型式检验中允许有两项补做,单项补做次数不超过两次。
9包装、运输及贮存
9.1包装
9.1.1产品包装应符合GB4857.5的规定,必须保证仪器在运输、存放过程中不受机械损伤,并防潮、
防尘。
9.1.2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备件和附件一览表。
9.2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避免强烈的振动与撞击。
9.3贮存
产品应放在通风、于燥、不含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储存温度为0~40%C,相对湿度低于85。
10使用说明书 每只检测报警仪都应有相应的说明书。
说明书应有完整、消楚、准确的安全使用说明,安装和服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的标准说明:
b)计量说明;
c) 安装和调试说明;
d)操作说明;
e)日常检查和校准说明;
f)使用条件限制说明:
1)适合的气体(包括检测范围和报警设定值)
2)干扰气体说明;
3)环境温度限制;
4)湿度范围;
5)电压范围;
6)控制器到检测报警仪之间的电线相关特性和说明;
7)需要屏酸线;
8)最高最低贮存温度限制;
9)压力限制。
g)说明查找可能出现故障源的方法和改正过程;
h)说明输出控制接点的类型;
i)电池的安装和维护说明;
j)推荐的可更换元件一览表;
k)贮存和使用寿命:
l)允许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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