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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1伤!山西液氨泄漏事故警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15:07:58作者:城市安全网络

5月18日,山西晋城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车间液氨缓冲罐气相管线卡具注胶加固过程中,液氨突然泄漏2名作业人员及现场1名巡检人员中毒晕倒,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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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来源网络 与事件无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氨气属于有毒气体

对眼、呼吸道粘膜

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

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明火、高热极易引起燃烧

重要性: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理必须严格,工业气体报警器可以在气体泄漏初期及时发出预警,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规定:3.0.1 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泄漏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

瑶安气体报警器达到《GBT 50493-2019》标准,确保在石化区域精准监测。针对可燃与有毒气体,依据泄漏浓度预设报警值,分别部署探测器。对于双重属性气体优先设毒气探测,混合气体则双重防护,分别设置,全面保障生产安全,预防潜在风险。

气体合集详情页_01.jpg

来源:城市安全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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