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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化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被曝光,风险防控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22-08-05 09:13:32作者:瑶安电子

   为推动各地区持续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精准防控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近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组对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开展督导核查。

一、黑龙江发现问题隐患逾百项,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合格

   近日,记者跟随应急管理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部级督导核查组第二组对黑龙江省大庆、绥化两市危化企业开展督导核查。在督导核查现场,专家共发现问题隐患102项,其中事故隐患78项,火灾隐患24项,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合格,不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及显示功能等。


   督导核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反馈企业,并由地方相关部门督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目前已有两家企业交办地方依法责令停产或局部停业整顿。

   7月19日,在位于黑龙江绥化市某化工公司,督查组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总经理长期不在岗;企业无防爆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员工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系假证等重大安全隐患。

   记者从应急管理厅获悉,应急管理部门已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辽宁多家企业防火防爆措施不到位,违规使用易燃材料

   在辽阳市、沈阳市多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人员发现存在防火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搭建员工值班室等安全隐患。


三、吉林发现事故隐患近百个,多数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深入

   在某石化公司乙二醇厂,督导核查组专家发现环氧乙烷罐区安全仪表系统未独立设置,不符合《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在某洁能科技公司,专家发现该企业三项重大事故隐患:

1、控制室和机柜间面向有甲类火灾危险性的装车区开设门窗;

2、防爆区使用了非防爆摄像头2台;

3、GDS系统氨气报警器未按照有毒气体报警值设置。

   在督导核查现场,专家组发现多数企业普遍存在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不够深入,部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在质量上“打了折扣”。

   目前督导核查组已将发现的96项问题隐患反馈企业,并由地方相关部门督促企业确保整改闭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在对某能源总部油库进行检查时,督导核查组现场提问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有哪些,6项职责该企业技术负责人均未答对,该企业还存在储罐紧急切断阀未设置为故障安全型等隐患。

   在对某实业公司进行检查时,督导核查组发现该企业存在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等事故隐患。目前,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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