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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安 | 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后,为什么还会发生爆炸?

发布时间:2021-12-15 13:38:16作者:瑶安电子

   在企业和工厂生产的各个环节,经常会涉及到各类动火作业,如果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就十分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制度均要求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一般情况下,作业人员也会进行可燃气体检测,但为什么仍会在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呢?

安全作业

原因一
   对存在可燃气体的场所辨识不全面,污水池、污油池、地沟、管口、阀门等位置经常被忽视。

标志被忽视

案例1   某公司炼油事业部污水池“1·6”爆炸事故


   2017年1月6日,某公司炼油事业部3名作业人员来到加氢装置污水池,进行污水提升泵夹套伴热动改施工作业。施工人员张某焊接伴热线预制件与蒸汽入口管线之间的焊口时,污水池内油气与空气混合气体遇焊接明火爆炸,导致1名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原因:作业前未辨识出污水池内含有可燃气体、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未有效封堵污水池盖板管线穿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2

某公司污水井“2·4”闪爆事故


   2015年2月4日,某公司承包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火地点,违章超范围在1201罐区东侧污水井附近进行焊接作业,引起污水井内油气闪爆,水泥盖板被掀开,将作业人员压伤,导致死亡。
   事故原因:未识别出污水井内可能含有可燃气体、未对污水井盖进行有效封堵,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原因二
   在可燃气体检测时选点不合适,尤其是在对大型储罐、不规则容器检测时,经常出现检测点不合适的现象。

检测点不合适

案例1

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爆炸事故


   2017年2月17日,作业人员在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装40万吨/年汽油改质-20万吨/年柴油改质联合装置改造项目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远传液位计动火作业时,引爆罐内可燃气体,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在进行污水罐顶气割开孔作业前,仅对罐外进行可燃气体检测,未对罐内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忽视了罐内气体燃爆风险。

案例2
某石化公司“5·12”爆炸火灾事故


   2018年3月,某公司发现苯罐75-TK-0201超半数浮箱损坏,无修复价值,决定整体更换浮盘。   5月9日,承包商施工班长张某站在浮盘上用铁质螺丝刀从上往下贯穿打孔,将浮箱内的苯液排出。5月12日,承包商在苯罐内拆除浮箱时,苯罐发生闪爆,造成6人死亡。
   事故原因:浮箱拆除过程中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施工人员违章使用非防爆工具时产生火花,引爆罐内气相空间。   可燃气体检测位置不当,是该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在进行罐内可燃气体检测时,检测人员只对罐底人孔处进行了检测,未对罐内上、中、下位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罐内情况,未能及时发现罐内可燃气体超标。


为避免悲剧重演

以下可燃气体检测措施

务必牢记!


充分识别动火作业影响范围

   动火作业点的影响范围不局限于平面,而是一个“钟形”区域,包括:动火作业点本身及周围的位置,以及高温颗粒物可能飞溅到的四周和下方每个位置。影响区内打开的设备、管线、阀门,密封不严的地沟、污水池等均是检测的重点位置,应进行全面检测。

单一便携气体报警器

多点检测,确保检测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可燃气体检测时,应根据可燃气体的密度、容器的大小和形状,选取合适的检测点进行检测。

便携单一气体报警器.jpg

气体报警器适用场所

   绝对不能使用设备外、设备开孔(人孔、通风口、计量孔等)处的可燃气体检测结果代替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检测结果;在设备本体上动火必须对设备内空间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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